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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地块为在产企业地块,位于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武大街10号,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7′26″,北纬37°47′54″。该地块前身是衡水地区磷肥厂,始建于1988年,为集体制企业,于2005年7月改制为河北冀衡蓝天化工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更名为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根据地块基础信息调查结果,该地块1988年前为荒地不涉及人为活动利用历史,2005年至今为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地块。企业现有50万吨/年复合肥、6万吨/年硫酸钾联产氯化钙(一期硫酸钾装置)、50万吨/年复合肥项目包括硫酸生产装置2套,复合肥生产装置。所属行业小类为C2624复混肥料制造,C2623钾肥制造,C2611无机酸制造;5万吨/年苯胺项目于2008年投产,因公司战略思路调整,已于2015年8月份停产,以后不再进行苯胺项目的生产,设备已拆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电力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生态环境分局)。
为贯彻生态环境部及衡水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委托河北绿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综合考虑地块关注污染物及重点监测单元占地面积等情况,本次布设土壤采样点位28个,地下水采样点位8个。
(1)土壤
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地块内共布设28个土壤点位,检测项目为pH、苯、甲苯、氟化物、苯并芘、苯胺、铅、汞、镉、砷、钒、苯酚、硝基苯、氨氮,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与筛选值进行对比:
pH检出范围为7.14~9.44。
重金属镉、汞、砷、铜、铅、钒、氨氮、氟化物有检出,检出因子的最大检测值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VOCs(苯、甲苯)、SVOCs(苯胺、苯酚、硝基苯、苯并[a]芘)全部未检出。
与前三年检测结果进行对比:
各点位对比:pH值范围无明显变化,砷、铅、镉、汞、氨氮检出值略有波动,但整体持平无明显变化;
氟化物在1D01点位略有升高,其他点位均与2022-2023年检出值持平;
除1G03单元外,钒2024年检出值略高于2022-2023年检出值。
各重点监测单元对比:钒2024年检出值略高于2020-2023年检出值,略有上升趋势,但无明显突增异常数值。氟化物在单元D(储罐区)2024年检出值略高于2022-2023年检出值,略有上升趋势,但无明显突增异常数值。
关注污染物在各重点监测单元2024年数据与2020-2023年数据无显著变化,数据处于正常波动范围内,无明显污染趋势。
(2)地下水
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地块内共布设8个地下水点位(包含一个对照点),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检测因子为:pH、苯、甲苯、氟化物、苯并芘、苯胺、铅、汞、镉、砷、钒、苯酚、硝基苯、氨氮,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与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比:
①地块内地下水pH、氨氮、氟化物均有检出,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和所选用筛选值;钒有检出,无评价标准,暂不进行评价。
②地块内地下水苯、甲苯、苯并芘、苯胺、铅、汞、镉、砷、苯酚、硝基苯未检出。
与背景值对比:
地下水对照点的氟化物、氨氮有检出但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背景值和厂区点位检出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含量范围基本一致。企业其他特征污染物均未检出,无明显累积,与背景点监测情况一致。
与历史数据对比:
2022-2024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内各监测井中氟化物趋势线斜率均小于0,说明氟化物呈下降趋势;氨氮趋势线斜率略大于0,说明氨氮略有上升趋势,但不属于连续4次呈上升趋势。